为积极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率先部署开展了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工作。各地机关坚持科技战略、立足实战需要,积极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目前,执法记录仪已经成为基层一线开展执勤执法工作的“利器”。
5月27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加快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在会上强调,各级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执勤执法活动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加快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其保障、支撑、规范公安执勤执法活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一线机关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
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抓紧落实配备要求,确保2016年底前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
对于当前的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装备财务局副局长蒋苏林分析说,近年来,部分地方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在执法记录系统研发、深度应用、配备使用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不断探索,积累了丰富宝贵经验。执法记录仪在服务实战,促进规范执法、拓展基础信息采集渠道、促进运行机制变革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工作也存在诸如部分机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应用水平不够高以及产品质量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
据装备财务局装备一处处长孙莉莉介绍,目前,全国执法记录仪生产企业多达99家,产品型号达160余种,生产企业“鱼龙混杂”,销售市场比较混乱。另外,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在2011年颁布时,由于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对后台管理系统提出规范性要求,导致不少地方忽视后台管理系统的配套建设。
蒋苏林透露,下一步将抓紧修订技术标准,尽快启动定型列装工作;抓紧落实配备要求,将执法记录仪纳入装备范围,确保2016年底前将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使用培训,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广大基层民警严格按规定佩戴使用;积极推动创新应用,健全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推广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服务站模式;严格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建设与应用要求落实到位。
将对现场执法记录工作全面规范
执法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范畴
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认为,机关推动执法记录仪及其系统的使用管理,既契合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同时也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孙茂利介绍,目前,法制局正在起草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对现场执法记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法制局刑事法规处处长陈敏介绍,目前,许多地方机关和交管、边防、消防等出台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如北京、吉林、河南、重庆、贵州、宁夏等省(区市),石家庄、哈尔滨、南昌、焦作等许多地市以及众多区县级机关均出台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定。交管部门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面起步较早,包括交通管理局在内的各级交管部门在出台规范的同时,还通过通报配备使用情况、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大力推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
孙茂利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机关加强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切实发挥其规范执法的作用。同时,拟将执法记录工作开展情况、视音频资料反映的规范执法情况和视音频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范畴。
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已完成系列标准编制工作
将通过技术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大部分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据悉,执法记录仪作为一种信息化装备,在执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使用中也存在系统标准不统一、应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厉剑具体分析说,2011年《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颁布实施。这个标准规范了国内执法记录仪产品市场,促进了设备质量的提高,推动了装备向移动信息化的高效执法之路发展。但随着执法记录仪应用的深入与技术发展的变革,执法工作需求对执法记录仪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也逐步提高,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也从简单的视音频数据的录制保存提升到数据上传、查询、比对等信息化应用的高度。需求的提升使执法记录仪在应用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如缺乏统一的系统标准,执法记录仪原标准规定的指标不适应新的需求等等。
2013年,《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管理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数据接口规范》被列入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其间,交通、消防也分别提出执法记录仪设备性能和后台管理系统设计参考要点等内部技术文件。2014年,《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修订也被列入了年度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他表示,在借鉴各地有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已合并标准项目,调整编制计划为一个系列标准,名称为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目前已经完成系列标准的编制工作,其中包含基本要求、记录仪、管理平台、数据接口四部分标准,形成了标准的报批稿,不久即可颁布实施。届时,将通过技术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大部分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名词释义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通常简称为执法记录仪,是指执法时随身携带的集实时视音频摄录、照相、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装备,能够记录执法过程中与被执法者直接的音像资料。
2007年起,各级公安机关逐步推广应用执法记录仪。2011年,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实施,对执法记录仪各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为各地采购配备提供了技术依据。2012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执法记录仪检测合格产品目录,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执行行业技术标准,从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招标采购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应用实战,既有效促进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有力维护了合法权益。同时,还促进了运行机制变革,有的地方把执法记录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有机对接,在社会面新增了许多移动高清摄像头,弥补了视频监控盲区,进一步完善了图侦办案模式。有的地方将执法记录仪与移动定位、对讲通讯等装备相结合,实现路面巡防警力与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机对接,推动了指挥模式从单纯语音调度向可视化、扁平化、点对点方向转变。
一些地方主动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求,探索建立“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等模式,将执法记录仪采集的视音频数据分类上传、存储到管理系统,极大丰富了公安基础信息。在“大数据”深度应用的背景下,执法记录仪所记录的视音频数据的进一步被发掘利用,将对机关信息研判等业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执法记录仪已成一线执勤执法利器
■基层声音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派出所祁天星:
执法记录仪推广使用伊始,一些认为增加了工作负担,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但一段时间后,我们切身感受到,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既规范了基层的执法活动,又有助于提升执法水准,特别是在保护自身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月11日,一市民通过政府“12345”热线投诉,称我所在2月9日处警过程中,违规使用辣椒水并打伤市民。接到投诉后,警务督察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员开展调查。因为我直接参与了这次处警,督察调取了我的接处警视音频,未发现有打市民的情况,且警用催泪喷射器的使用也属合理合法范围,还了我们清白。现场录音录像有效防止了恶意投诉、不实投诉,大大提升了基层的执法自信心。
执法记录仪对我们的执勤执法过程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起到了“无声督察”的作用。全程录音录像提醒我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自觉对自身工作态度、工作行为进行约束。执法记录仪已成为基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助推器。现在,我们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态度实现了从“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转变。
■相关背景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严格了规范取证的要求,并要求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去年以来,党委确立了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并专门作出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的决定,要求各级机关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进一步构建高效严密的执法管理和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产生;要求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等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活动都可回溯式管理,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约束。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自媒体的迅猛发展,对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日益加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往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严重影响机关形象。这也倒逼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公开,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各地机关通过为一线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执勤工作进行视音频同步记录,既从源头上加大了执法监督力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又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要求相比,当前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工作还存在诸如部分公安机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应用水平不够高以及产品质量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5月27日,公安部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全国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机关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情况,就加快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积极促进法治公安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加快推进执法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
加强和规范使用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是建设法治的客观要求,是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有力抓手,是进一步提升机关实战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5月27日,召开全国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推进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建设和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机关执勤执法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机关的执法要求也越来越高。为积极适应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全国政法机关率先部署开展了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工作。各地机关按照部署要求,坚持科技战略、立足警务实战需要,积极推进执法记录仪建设。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分局、徐州市及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等在执法记录系统研发、深度应用、配备使用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不断探索,为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的推广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在促进规范执法、拓展基础信息采集渠道、促进运行机制变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执法记录仪作为一种信息化装备,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执法水平提高,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在执法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执法记录仪建设与应用工作还存在诸如部分机关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应用水平不够高特别是系统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到位以及产品质量监管亟待加强等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执勤执法活动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充分认识执法记录系统对于保障、支撑、规范执勤执法活动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地机关要高度重视执法记录系统的质量管理工作,把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提升到更高层面来推进,确保执法记录仪配齐配全配到位;要充分发挥法制、警务督察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做好维修保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基层一线严格按规定佩戴;要不断创新和深化执法记录系统应用,使其支撑起信息研判、指挥通信、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社会管理、规范执法等各项业务功能。
加快推进执法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既是夯实基础信息、服务实战、促进规范执法、打造正规队伍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这就要求各级机关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把执法记录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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